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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美丽城乡 促进富民强省 努力开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0日省住建厅网站
2015/3/16 11:05:07

建设美丽城乡  促进富民强省

努力开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局面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节选)

李  栋  梁

(2015年2月1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及省“两会”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任务。

一、2014 年工作回顾

201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各级住建部门和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奋力争先进位,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年来,我们全面加强规划建设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一年来,我们积极推进房地产业发展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

针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变化,加强了市场分析研究和运行监测,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积极帮助项目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房地产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及信用评价,开展房地产市场全面检查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专项检查,切实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了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大力加强住房保障工作。

一年来,我们着力推动建筑业发展和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发挥了建筑业的支柱产业作用。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开展了招投标、勘察设计、打击违法转包分包专项检查和建筑市场执法督查,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积极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新培育2家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16家总承包一级企业,本省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升;加强对建筑业的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了建筑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一年来,我们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一步提升了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研究破解“人、地、钱”等制约城镇化发展的突出问题,围绕“一核一圈三群”总体布局,大力加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园区建设,全面推进太原都市圈和晋北、晋南、晋东南城镇群建设,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20项指标、30项任务,城镇化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预计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4%,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

一年来,我们“六位一体”统筹推进重点工程,进一步增强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紧紧按照省委、省政府“项目见效年”的工作部署,坚持和完善“六位一体”工作机制,采取逐月调度分析、领导对口联系、进工地解难题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项目储备、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投产均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其中,省重点工程完成投资4824亿元,占到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39%,充分发挥了拉动投资增长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作用,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年来,我们大力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环境面貌和困难家庭住房条件。

一年来,我们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从严治党的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认真落实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健全机制,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毫不放松狠刹“四风”,持之以恒转变作风,有力地推动了工作落实,促进了全省住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着力抓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协调推进综改试验、法治建设、标准定额、建设稽查、古村落保护、风景名胜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绩。厅直各单位和厅属各社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圆满完成了承担的各项任务,为行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直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斗、辛勤工作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厅党组,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城乡规划编制滞后,特别是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低、村镇规划严重缺失,随意变更规划的违法建设问题时有发生;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任务艰巨,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亟需加强;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还不够强;棚户区改造中还存在着房屋征收拆迁难的问题,影响了改造进度;制约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人、地、钱”等瓶颈问题还没有真正得到破解。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新型城镇化、重点工程“三项重点”,着力强化城乡规划、村镇建设、建筑业发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节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六项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为实现我省弊革风清、富民强省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围绕上述总体思路,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实施“四大工程”,全面推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省政府提出,从2015年到2017年用3年时间,集中实施设施提升、城市安居、城中村改造、环境提质“四大工程”,加快推进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力争早日实现全省城市建成区水电气热、通信、污水和垃圾处理全覆盖,公共交通体系基本形成,棚户区基本消除,城中村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在设施提升方面。坚持地上、地下并重,建设管理并举。一是要加大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力度,完成建设改造1300公里,人均道路面积提高0.53平方米,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结构,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多方便。二是要加快地下管网建设改造,设市城市9月底前完成地下管线普查成果验收和归档移交工作,年底前建成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

在城市安居方面。坚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同步推进,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一是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要切实加快棚户区改造,各市县要按照省政府《山西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范围,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采取货币化安置、购买商品房作为房源、组织棚户区居民自愿购买商品房、新建安置房等多种形式,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确保开工量达到5年规划量的70%左右。今年要基本完成林区和垦区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同时,要同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要切实规范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设、分配、运营、退出等相关制度,重点要加快公共租赁住房配套设施建设,抓好竣工项目的分配入住,让住房困难群众早日搬入新居。要积极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探索推行将土地作为政府产权、购房者出资作为个人产权,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拥有住房产权的住房模式,支持城市中低收入群体自住需求。二是要有序推进商品房开发。去年以来,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房地产在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中的作用不会变,在拉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也不会变。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商品房需求空间还在增大。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着力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加强对市场的分析研究,准确把握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性地制定政策措施,引导住房合理需求,稳定新建商品住房市场,发展租赁住房市场。商品房库存较大的城市要积极推进购置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作,加快消化商品房库存。要不断提升房地产业发展水平,加大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建设力度,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打造一批精品示范项目。要积极创新房地产市场监管方式,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信息平台,深入开展违规变更容积率、违规开发、违规销售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在城中村改造方面。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各市县要结合当地城镇化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将城中村改造纳入城市规划体系,合理安排用地功能、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布局。要切实加快改造步伐,将城中村改造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范围,同步完善城市功能和配套设施,重点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不断改善城中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在环境提质方面。要切实加强城市园林建设,实施“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工程,持续加快道路绿化和公园游园建设,新增城市绿化面积2000万平方米;大力推进园林城市建设,创建5个以上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0.6%。要大力开展城市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全省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创建省级容貌示范街道和保洁示范街道各36条。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快推进特色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

一是要全面实施年度行动计划。围绕新型城镇化20项指标,科学制定年度行动计划和工作任务。着力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教育、养老、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覆盖率;全面提高城镇市政公用设施水平,切实加强城镇公共交通、电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协调推进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绿色建筑发展和城镇可再生能源建设、植树造林、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城镇环境资源质量;持续提升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再吸纳40万左右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城镇化率达到55%。

二是要着力加快城镇群建设。围绕“一核一圈三群”城镇总体布局,坚持分类指导、分级推进,推行“多规合一”,不断完善城镇化空间规划体系。以太原晋中同城化和晋中108廊带建设为抓手,实施一批道路、公交、通讯、金融等方面的重大项目,逐步实现一体化发展,引领带动孝汾平介灵、阳泉、忻定原、离柳中四个城镇组群建设,加快太原都市圈发展。

积极推进晋北、晋南、晋东南城镇群发展,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重点抓好大同、朔州、临汾、运城、长治、晋城等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大同都市区、上党城镇群、临汾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等城镇组群建设,每市实施2个以上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动城镇群设施、产业、市场、服务等一体布局、均衡发展,进一步增强竞争力。

三是要抓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介休市要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积极创新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为全省积累经验。省市住建部门要加强对介休市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每市要选择1个建制镇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试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综合推进农民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农村宅基地制度、城镇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在放宽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拓宽城镇建设融资渠道等方面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推动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取得新的突破。

(三)坚持“六位一体”,强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2015年重点工程工作总的要求是,按照“调整存量、做优增量”的原则,紧扣“项目提质增效年”主题,坚持“六位一体”工作机制,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城镇化和生态环保、民生和社会事业四个方面,着力推进铁路、公路、新兴产业等“十大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各级重点工程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协调服务,强化督促检查,帮助项目解决好手续办理、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等方面的问题,促进项目早开工、快建设,进一步发挥重点工程的“火车头、排头兵、主力军”作用。

(四)切实提高规划编制实施水平,更好地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和城镇化的引领作用

坚持一手抓规划编制,一手抓规划实施,不断提高规划的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规划的法律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要加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力度。控制性详规对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道路和工程管线的位置以及景观环境控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具体建设行为有着直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当前,我省的控规覆盖面还不够高,客观上导致了无序建设行为的发生。

二要积极开展城市设计。这是一项新的工作,国内已有一些先进城市开展试点,我省还几乎是空白。陈政高部长在今年的全国住建工作会议上,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我们要按照部里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城市设计工作。今年,各市要积极开展城市总体设计和城市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设计试点,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工作打好基础。

三要全面启动村庄规划编制。我省农村普遍缺少规划,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随意性强。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开展村庄规划势在必行。今年,要对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定工作规划,按照因地制宜、解决问题、突出特色、易于实施的原则,启动35个村庄规划试点,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要严格规划的实施。以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和城乡规划督察为突破口,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许可和批后监管的责任和要求,加强对市县规划编制、修改和实施的监督检查,坚决扼制违反规划和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规划的法律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大力加强村镇建设,努力打造美丽乡村

一是要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重点是抓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100个重点镇的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景观风貌、环境卫生整治,合理安排今年的建设项目,并搞好评估验收。扎实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建一批园林城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宜居小镇,持续提升小城镇吸纳人口、集聚产业的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农民就地城镇化。

二是要深入推进乡村清洁工程。按照五个全覆盖的要求,继续推进清扫保洁、“四堆”清理、村容整饰,重点抓好垃圾转运站和处置点的建设。

三是要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省政府按照2013-2017年本届政府任期内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各市县要及早动手,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乡、到村、到户,重点抓好特困户危房改造,切实把好建设质量关,加快改造进度。同时,继续开展农房抗震改建

四是要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修复。根据新的要求,修改《山西省古村落保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传统村落保护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依规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传承传统文化,体现群众意愿,切实提高规划的编制质量和实施效果,有序推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总结推广21个国家试点村落的保护修复利用经验,开展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结合旅游产业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一批具有浓郁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的美丽乡村。

(六)着力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经济贡献大,吸纳就业能力强。近年来我省建筑业发展较快,但与周边省份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住建部今年将要召开全国建筑业大会,我们要及早研究部署,认真抓好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各项工作。

一是要积极推进建筑业改革创新。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出台我省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建筑市场开放、招投标制度改革、工程总承包等各项工作,为建筑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时,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建筑业总量和规模的跃升,力争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3200亿元,实现增加值800亿元.

二是要切实加强建筑市场监管。重点强化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修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制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探索放开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把监管重点放在国有投资项目上,依法严厉打击肢解发包、虚假招标、明招暗定、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严惩一批违规违法企业。

三是要全面完成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充实完善企业、人员和项目数据库,建立省、市、县三级监管平台,实现监管的信息化和实时化。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建筑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将诚信评价结果应用于企业资质管理、招标投标、评优评奖等各个方面,加快建立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营造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氛围。

(七)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稳步提升建筑质量和安全水平

一是要深化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按照住建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改进检查方式,加大检查频次,严格落实建筑工程七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记分管理,对问题突出的项目和企业实行重点监管,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稳定提升。

二是要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加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实现安全监管人员全覆盖。全面启动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行建筑安全监管闭合管理。开展建筑施工和城市供气、供热、供水安全专项检查,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大对安全事故的处罚和问责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各项工作

一是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22个设市城市要全面启动集中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政府投资类公益性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和太原市区的新建保障性住房,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市区的新建保障性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例不低于20%。

二是要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为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省里正在积极落实改造奖励资金,各市要积极行动起来,多方筹措资金,抓紧实施改造,确保完成任务。同时,要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工作。

三是要加大可再生能源在新建筑中的应用力度。重点发展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和工业余热、地热能、污水能利用,完善相关标准,搞好典型示范,推广成熟经验,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达到40%。

同时,要继续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创建工作。

(九)加强缴存使用管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综合效益

一是要提高缴存数量。认真落实省委书记王儒林和省长李小鹏的讲话和批示精神,切实抓好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同时,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个人缴存比例,让住房公积金这一保障制度更好地惠及群众。

二是要提高使用效率。进一步放宽提取条件,提高放贷额度,简化审批手续,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力度,落实国家租房提取政策,满足缴存职工的不同消费需求,有效提高城镇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太原、晋中、朔州要继续搞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三是要提高安全保障。制定出台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贷后监管;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缴存和骗提、骗贷行为,坚决杜绝违规发放贷款和挪用资金行为。同时,要按照住建部要求,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公积金数据贯标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十)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对于住建系统来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当前的形势下,我们应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加重视这项工作。

一要认真落实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各级住建部门党组(党委)是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切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领导责任。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工作措施,并进行签字背书。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扎扎实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要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各级住建部门纪检监察驻在机构要真正做到“三转”,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发生的腐败问题。各级住建部门党组(党委)要积极支持驻在机构开展工作,并自觉接受监督。

三要抓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讨论落实活动”,认真抓好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建筑工程招投标、建设类行政审批、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建设类补助资金使用等领域和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肃查处一批案件,坚决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要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弘扬改革精神,确立法治思维,坚决杜绝懒政怠政现象,促进干部作风持续转变,以干部作风的转变带动政风行风转变,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同志们,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我们的责任也越来越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 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发扬良好作风、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开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城乡、实现富民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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